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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万艳书 下册》(16)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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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老兄,你竟对这个还颇有心得,莫不是新纳的小嫂子……”

“走开走开!不准往这边凑!”詹盛言听到自己的侍卫们驱赶开那些个蚊蝇般扰人的杂声,可马上又一拨蚊蝇喁喁而至,先是个女声惑然娇呼:“凤姐姐偷藏个缅铃做什么?”

跟着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几乎还是个大男孩,声音里仍满蕴着跳脱与狂放。“凤姐姐要偷的不是缅铃,她准是把偷来的东西藏在缅铃里头,希望躲过搜身,可不幸被发现了。”

“她眼见要嫁给盛公爷,只差一步就功德圆满,什么东西还值得她冒这样的险?”

那大男孩长叹一声:“凤姐姐绝不会为了东西去冒险,她是为了人,我看八成就是为了她那盛公爷。”

自白凤被轿子抬出尉迟府,詹盛言的眼光就从未离开她左右,但他听这一男一女的嗓音都很耳熟,一口一个“凤姐姐”也叫得很亲昵,显然和白凤是老相识,不由他就调转了双眼望向他们。

他和他们中间隔着几名侍卫,但檐口上的大灯光焰熊熊,正把那两张脸照

得亮堂堂的,女的是“四金刚”之一的蒋文淑,必是专程来看白凤出嫁。她率先注意到詹盛言,掩口失叫:“盛公爷,你怎的会在这里?!”

詹盛言根本没搭理她,只盯着她身畔的客人,那人也转过脸,脸孔在灯光下漂亮到妖野,年轻锋锐的眼睛比电珠还闪亮。

詹盛言记起了他,他叫柳梦斋,是那个名高势大的富商与流氓——柳承宗的儿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也就是说,柳梦斋只是“某人的儿子”而已,至于他自身,只不过是一个挥霍无度的嫖客、一个偷窃成瘾的惯犯,一个再小不过的小角色。

于是詹盛言,这一名爵位与功勋都冠盖帝国之顶的贵族,从那一个富有的贱民脸上移开了自己冷漠的注视。柳梦斋却始终死死盯着他,文淑暗暗拉扯着,“大爷,走啦,别看了,走啦……”

半晌后,柳梦斋甩开文淑的手,冷笑了一声:“凤姐姐做了一辈子‘金刚’,临了却当了个冤桶。”

詹盛言假装没听见他的话,但他没办法不听见自己。他又一次听见自己,还有尉迟度,听见他们两个人同样冷血而无耻的声音回响在永不会消逝的那一夜:

“你究竟要怎么样?要她被咱家的狗活活咬死吗?”

“不,我要她巴不得自己被你的狗活活咬死。”

尉迟度看起来被他的话惊着了,但詹盛言完全无视对方的震惊,稳稳地继续,“她想通过你严格的贴身搜检把套格带出来,全身上下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夹带——女人的地方。她和我提起过,你那箱子里有一对缅铃,大的那一只用来装药,和熏球一样开闭自如。我了解她,她多半会选这个。”

尉迟度的脸色因羞愤而变得铁青,“你就那么笃定她会背叛咱家?”

詹盛言笑了笑,他想,自己的笑容看起来一定分外残忍,也分外疲惫。“她一定会背叛你,我说了,我了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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