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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潇岚在学校里被人撞伤了,去医院治疗的时候撞上了他,他已经是肺腺癌晚期了。范量宇帮忙把魏崇义抓到了范家的地盘,并且留下文潇岚试图劝说他说出他所隐藏的秘密。但是没想到,文潇岚就在范家的眼皮底下失踪了,半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魏崇义也死在当场,似乎是受到了蠹痕直接对大脑的攻击。”
“那就绝对是个高手干的了,”冯斯神情凝重,“大头怪的鼻子可是比狗还灵。你们找到什么线索了吗?”
邵澄点点头又摇摇头:“关于她个人,很抱歉,即便是范量宇都没有能够找到任何线索。她就像是凭空从世间消失了一样。”
冯斯颓丧地叹了口气:“大头怪都找不到她,别人可能就更没办法了。那你刚才点头又是为了什么呢?”
“虽然文潇岚的个人踪迹确实是没有线索,但在事件发生后,范家的人在那个安全屋的地面上发现了一个没有写完的字,应该是魏崇义留下来的。杀他的人可能是直接用蠹痕的力量抹掉了地面上的血迹,而没有采取物理手段去清洗,所以犯了一个疏忽——魏崇义可能是一直在用民间偏方治病,血液里含有大量的重金属,那些重金属在地面上留下了可以检测出来的痕迹。”
“这么聪明的一个老狐狸,面对死亡威胁的时候也会病急乱投医啊。”冯斯不无感慨,“不过倒也真是幸好。他留下的是什么字?”
“一个病字头,我们推测,他可能想表达的是疯人院的‘疯’字,那和他的身份经历比较吻合。”邵澄说,“然而,几大家族都去那间废弃的疯人院旧址找过了,用挖地三尺来形容都丝毫不夸张,却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都没能找到。”
“你们都找不到,我这种菜鸟去可能就更没什么指望了。”冯斯说。
“但你还是会去。”邵澄看了冯斯一眼。
“那是肯定的。”冯斯抓起一个橙子,笨拙地剥起来。
和王璐一样,邵澄为冯斯安排的生活条件也不错。虽然还是不敢外出,呆在家里倒也有各种事儿可以做,还有一间专门的小健身房供两人运动。
“我们没有王家或者路家那么有钱,既不能买下一座岛,也不能随便在北京置办一套房,只能委屈你们躲在这种西北小城市了。”邵澄表示歉意。
“已经比我在北京租的狗窝强上七八十倍了,”冯斯咧嘴一乐,“再说了,在这里我是吃白食啊,能吃白食的日子总是幸福的。”
然而姜米并不仅仅满足于吃白食。她用电子秤称出冯斯的体脂率偏高后,一口咬定这是他在海岛上天天玩游戏的结果,于是制定了周密的锻炼计划,逼迫着冯斯每天在健身房里至少呆两个小时。
“您真是比西太后还狠哪。”冯斯躺在哑铃凳上,一边气喘吁吁地做着哑铃卧推,一边抱怨连连。
“不许抱怨!我这不也在陪着你练么!”姜米怒喝道,“忙着呢别烦我……这字幕组翻译得真烂,一看就是没在美国住过。”
她一边在跑步机上跑着步,一边还在用平板看美剧。
“您不能拿有氧运动来比咱的无氧运动啊……”冯斯放下哑铃,汗如雨下,“已经做了四组了,求休息。”
“才四组就挺不住了,太菜了。”姜米表示不满,但还是宽容地挥挥手,“算啦,放你一马,歇会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