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Chapter 5 (16/18)

马上记住本网站,如果被/浏/览/器/强/制进入它们的阅/读/模/式了,阅读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3.

伊诺克用他的面包击打一块石头,面包像木头一样噼啪作响:“吃这种早餐,我们不久就会归天了。”

贝克希尔粗暴地搓了搓伊诺克的头发,笑嘻嘻地说:“啊,别这样,今天早上你的异能精神到哪儿去了?”

“在洗着呢。”伊诺克说着把铺盖卷儿盖在头上。

贝克希尔给我们十分钟的时间为赶往小镇的旅途做准备,他正在履行诺言,将赶在早上第一班火车离站前把我们送过去。我站起来,跌跌撞撞地走到一桶水前,往脸上撩了些水,用手指刷了牙。哦,我多想念我的牙刷,多渴望我那薄荷味儿的牙线和海风香氛的止汗膏啊。就在这时,我想找到一间“巧帮手”商店却求之不得。

我愿意用一切换一包新内衣!

当我用手指把一根根干草从头发上捋下来,咬下一条不适合食用的面包,吉普赛人和他们的孩子们面带哀伤地注视着我们,就好像他们莫名其妙地知道,前晚的乐事是最后的狂欢,而现在我们就要上绞刑架了。我试图使他们中的一员打起精神来。“不要紧的,”我对一个淡黄色头发的小男孩儿说,他看似快要哭出来了,“我们不会有事的。”

他看着我,就好像我是个会说话的鬼一样,双眼不确定地大睁着。

八匹马被赶在一起,还有八位吉普赛骑手——我们每人一位。比起乘坐马车去镇上,骑马要快得多,但我还是挺怕它们的。

我从未骑过马。在美国勉强称得上是富家子弟的孩子里,我大概是唯一一个没骑过马的。并非因为我不觉得马是既漂亮又威严的生物,是动物界的巅峰之作,等等,等等——只因我不相信任何一种动物会对人爬到自己背上骑着自己走有丝毫兴趣。除此之外,马生得非常高大,肌肉起伏,大牙时时磨着,它们看我的样子,就好像知道我怕它们,伺机想把我脑袋踢进脖子里一样。更别提骑马没有安全带可系了——没有任何类型的辅助约束系统——而马几乎可以跑得和汽车一样快但是要颠簸得多,所以这整个尝试看起来就不可取。

当然,我什么也没说。我闭嘴咬紧牙关,唯愿自己至少再多活几年,要比坠马而亡死得更有意思点儿。

从第一声“驾!”开始,我们就全速疾驰。我立刻抛弃了尊严,熊抱住坐在我前面马鞍上手拿缰绳的吉普赛人——速度快到我连和聚集过来为我们送行的吉普赛人道别的机会都没有。这倒也无妨:道别从来都不是我的强项,而最近我的生活就像是一出不断上演道别的连续剧。再见,再见,再见。

我们快马加鞭。我大腿两侧因为紧夹马身而变得麻木。贝克希尔的马跑在最前面,他的异能男孩儿坐在马鞍上和他一起驰骋。男孩儿腰背挺直手臂放在两侧,信心满满而无所畏惧,与昨晚形成鲜明对比。他在这里,跟吉普赛人一起,如鱼得水,这些人才是他的同类。

最新小说: 他笑时风华正茂 一剑封仙 大叔,你好 绝世丹神 弑天刃 无敌天下 快穿之完美命运 烈火浇愁(重修版) 绝世杀神 相见欢 如意小郎君 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