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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严鹤铭:我不介意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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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娇脸上挂着慈祥的笑意,适时出手,将企图后退的黎晚扯到了包厢里。

某文质彬彬得男人神态自若的回到了座位上。

黎晚看见王雪婷,倒是迅速推翻了她刚才相亲局的想法。

“雪婷,等很久了吧,幼,这就是鹤铭吧,长的真好。”

万娇乐呵呵的和王雪婷打着招呼。

被万娇夸奖的男人澹澹一笑,温和的表情带给众人如沐春风的感觉。

很舒服。

男人生的唇红齿白,浓眉大眼,那浑然天成的书香气,叫人看一眼就能沦陷。

举手投足间那种澹然和洒脱彷佛与生俱来一般。

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

这句古诗用来形容男人再合适不过了。

更别提他还有一双优质的大长腿和一双灿若星辰的双眸。

随便一挥手就能俘获万千少女的芳心。

但不巧,黎晚不在其中。

这种类型的男人长的太乖了,一副文弱书生气。

皮肤比女人还要好,看起来就不禁打。

才不是她黎晚喜欢的类型。

两人确实是老友,自打小学就认识,后来初中也在同一所学校。

那时候黎晚虽然没有注意到霍凌天这号风流人物,但她挑男人的标准却已经成型。

情窦初开崇尚与众不同的小霸王,自然是喜欢那种看起来就放荡不羁的小混混。

最好是叼着烟,脚踩摩托车,整天拽的二五八万似的那种炫酷男人。

黎晚想想就会冒星星眼,觉得和那样的男人在一起才会有意思。

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没看上眼前的这个白面书生。

后来,在这个男人各种超级讲义气的操作下,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处成了男闺蜜。

男人名叫严鹤铭,是黎晚的同班同学兼死党兼跟屁虫。

兼……超一线狂热追求者。

可以说黎晚长这么大,这位帅哥追她追的是最疯狂的,追的时间也是最久的。

细细算下来,他们也有好几年没见了。

早几年,在黎晚还没喜欢上霍凌天的年纪,严鹤铭就已经喜欢上黎晚了。

那时候,严鹤铭追黎晚追的的疯狂的很,整个初中部的全知道。

他每天就跟黎晚的影子一般,她去哪他就跟到哪。

一有机会就深情告白。

学到了什么新鲜的情话或是告白方式,总会第一时间在黎晚展示一番。

因为长得好看,严鹤铭还被冠上了校草的称号,成天有一堆迷妹追着他跑。

而他整天追着黎晚跑。

所以,四舍五入,每天有一大堆妹子追着黎晚跑。

可想而知,当时的黎晚有多无奈。

她都快被他那群小迷妹的口水淹死了!

黎晚忍无可忍,以至于严鹤铭告白一次,她就抡起拳头打一次。

她拿他当哥们,他却想泡她当老婆。

想得美!

可是严鹤铭丝毫不惧,越挫越勇,依旧喜欢黎晚喜欢到疯狂。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人不能没有氧气,我不能没有黎晚。

啧啧啧,又中二又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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