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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城回答的很详细、很认真,随后将日记本翻到那天的内容,递给了刘宇。刘宇接过笔记本认真看着,字迹灵动秀气,记载的非常详细。
不过,这种详细只是表现在关键字而已,并不是小学生写日记那般。
李金城记事方式也很不一样,有图案,也有数字,也有文字。
李金城解释道“这是用来做皮带扣孔固定用的,否则皮带很容易出现断裂。”
在经过一番交谈后,刘宇并没有发现李金城有什么嫌疑。
望着离开内院的两名警察,李金城站在工作室门口,久久不语。
狗子低沉的吼叫着,女儿从小房间走了出来,歪着头看着李金城傻笑着。
小姑娘小碎步快速移动,每一步都精确的恰到好处,来到李金城的身边,依偎在他的胸口。
“爸爸,我要出去玩儿。”好似在征求一般,女儿可怜巴巴的看着李金城。
李金城宠溺的摸了摸女儿的头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女儿那可怜巴巴的眼神,犹如潮水一般褪去。
换上的是一双哀怨的眼神,瞪了一眼转身回到工作室的父亲,嘟嘟嘴巴,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间。
隔着工作室的窗户,看着女儿房门慢慢紧闭,李金城面无表情。
······
第三起,受害人罗洪港,40岁,外省人,本地长大,海鲜商人。
他的受害过程最为诡异,他是被活活烧死的,也是唯一一个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烈火焚身而死。
罗洪港是本市新泉菜市场的一个海鲜商人,在好几个菜市场都有摊位。
新泉菜市场作为第一个摊位,罗洪港一直守在这里,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的发迹之地,只要守住了这里,生意就会一直红红火火下去。
案发时间是早上十点半,当时罗洪港手里抓着一直龙虾,准备放秤。
忽然,他的身子一僵,一股火焰瞬间覆盖了全身。
他丢掉手里的龙虾,惊慌失措用手拍打着身上的火焰,火焰好像是毒蛇一般缠着罗洪港的身体。
旁边等待的顾客尖叫一声,吓得连连后退。
燃烧的速度非常快,几秒钟的时间,罗洪港的身体就像是一个移动的巨型火把,在海鲜摊位前跌跌撞撞。
闻声出来的妻子看到这一幕,也被吓的呆愣到场,操起旁边的扫把拍打。
面对熊熊燃烧的火焰,如杯水车薪一般,无济于事。
这时,隔壁摊贩也冲了过来,拿着水桶就往上泼水。
顿时,周围的人七手八脚的操起能够舀水的东西,纷纷朝着罗洪港身上泼水。
等火焰熄灭,罗洪港已经全身大面积烧伤,鲜血直流。
已然倒在地上。
死了!
不到一分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