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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殿正中间,站着建初十六年那个刚满二十岁的他。他与他目光相触,他看见了当年的自己。他的手上挂着血,身上也挂着血,就在这崇德殿中,他提着亲手割下的长兄头颅,他亲手喂病入膏肓的父皇饮下了药。他的眼中或许噙着泪,但这大殿太黑,他的眼也太黑,他看不清。
二十岁的他,心中有一束旁人看不见的光。是那道光,照亮了这黑黢黢的大殿,照亮了他的眼,亦照亮了他走出这大殿的路。
而今他重回此地。
他已无须再靠那道光为他照亮身周。
因那道光,早已成为了他身与心的一部分。
他行至何处,何处即是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