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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八百四十七章 趋吉避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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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坊市。

沈凡骑着电风兽只用了八个月的功夫就从荒无人烟的禁地边缘赶到了武道之人聚集的高山坊市。

原本飞遁需要两年多的时间,有了电风兽提升了不少遁速,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坐骑。

沈凡被电风兽吞噬过,闻到过电风兽胃部的恶臭,心中多少有些阴影,然而当电风兽臣服之后,两人签订契约,电风兽一改之前的恶心模样,变成了一头洁白宛若圣兽一样的坐骑。

尤其是头顶的那根蓝色独角在白色的衬托之下,越发耀眼,彰显着它的来历!

电风兽的作用并不仅仅只有阎影说的那些,实际上阎影自己也没有见识过电风兽,只是从一些典籍之上了解过。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咱们尚未签订契约之前,让我觉醒灵智的是一头生活在深渊之中的绿色妖魔,加上我天赋异禀,所以就变得脏兮兮的。”

“如今主人你英俊不凡,我自然也不能丢你的脸。”

……

沈凡被电风兽这番话给雷到了。

“你怎么能够连气质都变化!”沈凡面皮抽搐道。

“很简单,我是雷精和风精结合之后诞生的生灵,天生能够改变自身气质。而且,主人,实际上你们都弄错了,我最大的作用不是移动宝库和飞遁。”电风兽道。

“哦?”沈凡眯着眼睛,他明白电风兽开始献出透明状,用来增加在沈凡心中的地位了。

最明显的一个道理就是,同样是沈凡灵宠的阿狸能够站在沈凡的肩膀上,但是电风兽却只能被骑,这是何等的不公。

阿狸和电风兽两者已经在暗中交锋过很多次了,奈何阿狸的境界终究比电风兽差,现在正躲在沈凡的怀中撒欢呢。

“主人,那个小不点他会什么?”电风兽瓮声瓮气道。

它也不是傻子,能让收服它的强者如此珍惜,并且疼爱的灵宠,肯定有一些不知名的本事。

“他的刀法很强,混元真境之中很少有人能杀死它。”

“混元真境级别的阵法它能够任意穿梭,甚至是半步永恒级别的阵法它也有机会突破。”

“他能藏形,有时候我的无法发现。”

……

电风兽终于明白为何阿狸的腰部还有一把很小的刀,原来它还拥有这种本事,尤其是突破阵法和藏形的本事,尤其让电风兽看重——看来对方的潜力不弱于我啊。

虽然阿狸目前比它弱,但是电风兽已经看到了危机。

没有办法啊,与沈凡这个恶人签订契约之后,就是上了他的贼船,下都下不去,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不争宠,以后吃什么?

“哼!藏形之术和破阵之术虽然不错,但我的本事也是很罕见呢!”电风兽道。

“如果真的不弱,我做主,你肚子里的天材地宝给你自己消化,绝不动你的。”沈凡笑道:“但你若是夸大其词的话,说不得这几十年你就要饿肚子喽。”

电风兽闻言,果然被吓到了。

现在面对沈凡它是没有丝毫的抵抗之力的,再加上它进阶需要各种天材地宝,而且没有这些东西它体内存留,它是很难生存下去的,天材地宝,简直就是他的命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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