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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就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半神啦。”王璐说,“我们三个是在和半神坐在一起喝咖啡呢,这么一想还真是带劲。”
冯斯把他在四合村的经历大致讲述了一遍:“所以,当那个篮球场消失的时候,我才忽然明白了之前的问题所在。我太执着于把我的蠹痕分解成一个又一个的功能,却没有意识到,从心所欲才是真正的本质。其实我就应该像对待那个建错了的篮球场一样——心之所想,力之所向。而现在,两个附脑和魔花的力量,终于在我体内融合起来了。”
“那你觉得,你现在有一丝可能性去对抗魔王了吗?”林静橦问。
冯斯大摇其头:“对抗魔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你们也像文潇岚那样参观了魔王的幻境,或者像我那样被他碾压过,就会知道,两位魔王的力量根本远远超过人力,我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和他们单独对抗的。”
路晗衣注意到了冯斯的用词:“单独对抗不可能,那么,不单独的对抗就有可能么?那是你从魔王的幻境里悟出来的吗?”
冯斯点点头:“没错。只有我曾经经历过那种共生般的奇妙幻觉,所以,也只有我才能猜到那几段幻境里的隐喻,尤其是范为琳和魔王讨论养蜂的那一段。”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林静橦问,“这种共生是什么概念?”
“就像那时候范舒琳所说的,单只蜜蜂是没有用的,连自己的生存都无法保障,晚上回不了窝就会死掉。但当无数的蜜蜂聚集在一起,形成蜂群的时候,却可以产生令人惊叹的群体协作能力,形成一个复杂的社会。当然,还是她说的,蜜蜂的大脑太小了,即便是这样的集群智慧,上限也实在太低。”
林静橦想了想,接着说:“我懂你的意思了,如果人类也形成那样的状态,和小小的蜜蜂就不是一个概念了。所以说,魔王想要的,就是人类也能像蜜蜂那样抛弃掉个体利益的共生?”
“没那么简单。”冯斯说,“如果只是想要追求简单的协作社会,人类现在做的真的比蜜蜂差很多吗?即便把人类个个改造成道德程度爆表的完人,每一个人都能百分之百地舍弃私利一心为公成为社会的螺丝钉,你们觉得就真能突破量变带来质变吗?”
王璐犹犹豫豫地说:“应该是……不能的吧?毕竟人类的智慧和经验是不可能共通的。那,照你刚才说的你曾经体会到的那种状态,就好像所有的大脑都联通起来了,就可以算真正的质变了吧?”
“那倒是可以算,然而,还是不足够,或者说你想得还不够大胆。”冯斯说,“就像范舒琳说的,蜜蜂相对于人类,脑子太原始,能够形成的群体智慧有限。而人类呢?看上去是万物之灵、地球的主宰,但难道就没有比我们的大脑更强大的存在么?”
“附脑!”路晗衣近乎咬牙切齿地说,“普通人对魔王没用,魔王是想要让所有守卫人实现共生!”
冯斯叹了口气:“没错,单纯大脑的联通,意义并没有那么大。但如果所有的附脑都连在一起,那就意味着守卫人们的精神力量可以聚拢在一起,将会形成一个远远超过两位魔王自身的超级力量。那才是魔王真正想要的。”